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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都市報訊 (記者餘皓 實習生楊帆)率眾半夜闖入不肯搬遷的民宅內,毆打村民夫婦逼其搬遷。昨日,因暴力拆遷一審獲刑的3名施工人員提出上訴,表示願賠償36萬元以求得諒解輕判。
  3名施工人員葉某、劉某、馮某,均為武漢市政建設集團第二直屬項目部員工。去年5月15日晚11時許,為完成拆遷任務,他們糾集十餘人闖入化工新區建設村費某的家中,持木棍等對費某夫婦二人進行毆打,逼其搬遷。經法醫鑒定,費某夫婦二人均為輕傷(重型),葉某3人向警方投案,他們所在的單位則向建設村委員支付12萬元,委托村委會安撫被打村民。
  去年12月16日,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葉某等3人均判刑一年,葉某等提起上訴。昨日該案在武漢中院開庭時,葉某等人再次提出願賠36萬元,以求得村民的諒解減輕處罰,村民費某並未出庭,但通過法官轉達立場:拒絕賠償,只希望嚴懲打人者。
  該案主審法官昨日表示,國家一再強調要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的強制徵地拆遷,維護百姓切身利益,“該案上訴人若無法取得受害人的諒解,法庭則無從調解,因此不可能下達從輕處罰”。但法官同時表示,願留下一定時間讓雙方再行協商,擇日判決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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